3月15日起,《江蘇省青少年(幼兒)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(試行)》施行。目前,《揚州市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(試行)》正在征求意見階段。為貫徹落實省管理辦法相關要求,做好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服務監理工作,即日起,揚州市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預登記審核工作啟動。
根據通知要求,各縣(市、區)、功能區體育部門開展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預登記審核,對屬地范圍內的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進行預登記,對培訓機構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,對培訓機構開展項目、師資人數、學員人數、收費標準、營業額等基礎信息進行統計匯總,為下一步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資金監管和《體育類校外培訓許可證》的發放等工作作準備。
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: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承諾書,單位基本情況簡介,營業執照或申報名稱預留告知書,培訓教練名冊,行政負責人、教練員的身份證、資格證書、學歷證書、聘用合同,場地合法產權材料,相關規章制度等。
4月1日起,各縣(市、區)功能區體育部門將聯合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聯席會議成員相關單位,共同對未申報的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排查,對未通過預審核的培訓機構,責令其按要求進行停業整改。